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人事任命名單
(2022年2月24日州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通過)
決定任職:
藺志永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長。
任 免:
徐 艷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。
李紅云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。
劉和貴 批準任命為楚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,批準免去祿豐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劉曉波 批準任命為祿豐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,免去楚雄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高 健 批準任命為雙柏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洪世剛 批準任命為牟定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趙春菊 批準任命為南華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,批準免去雙柏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楊文強 批準任命為姚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馬 季 批準任命為大姚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,批準免去元謀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王艷麗 批準任命為永仁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封穎潔 批準任命為元謀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起永為 批準任命為武定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李全華 批準免去楚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龐世紅 批準免去牟定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王 華 批準免去南華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張翔會 批準免去姚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普應聰 批準免去大姚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吳 春 免去楚雄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杜 程 免去楚雄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。